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與《福爾摩斯》齊飛的《亞森•羅平探案集》(節選自譯林)
莫理斯·勒布朗於1864年11月11日出生於法國上諾曼底魯昂市一個富裕家庭,1941年卒於佩皮尼昂。父親是法國人,一說是造船老闆,一說是船東,也兼做煤炭生意。母親是意大利人,主持家政,撫兒育女,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可惜過世很早。莫理斯·勒布朗基本上是由父親一手帶大的。據說這位父親是個大好人,只是受教育不多,尤其缺乏藝術素質,不過從兩個兒女的成就來看,這種說法顯然站不住腳。作為世界著名作家,莫理斯·勒布朗的成就就不必說了。他妹妹喬吉特·勒布朗是個著名歌唱家,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比利時劇作家莫理斯·梅特林克的女友,亦是梅氏歌劇中的台柱子。兄妹倆都是世界級藝術英才,這樣的家庭世上並不多見,這固然與父母的遺傳基因有關,但與培育他們長大的父親言傳身教也不無關係。 魯昂在法國西部,歷來是個人文薈萃之地,出過許多大作家藝術家。眾所周知的莫泊桑、福樓拜、左拉等的家鄉都在那一帶。世界文學長廊的名人包法利夫人,坐著馬車與情夫在魯昂兜風,是同名小說裡非常引人的情節。受地方重文風氣浸染,魯昂人都以與作家名流相識為榮。而作為鄉紳賢達的勒布朗老先生,當然與他們少不了來往。小莫理斯從娘肚裡出來,就是由家庭私人醫生、福樓拜的親弟弟阿希爾·福樓拜接的生。由此可見兩家關係的親近。 小莫里斯·勒布朗上的是法國著名的高乃依公學,成績優異,先後獲得幾十個獎項,是校長與老師們最喜愛的學生。由於擁有出眾的語言表達能力與想像力,師長們有意培養他的文學志向,引他朝文學方向發展。而得益於家族關係,小莫理斯早就見過福樓拜與莫泊桑,深為他們的輝煌成就所吸引,立志要像他們一樣當大作家,一輩子“以寫作為生”。由於父親並不贊成他從事寫作這種收入並不穩定的職業,他便悄悄地在閣樓擺放一張書桌,躲在那裡寫小說。有一年,大作家左拉、莫泊桑與龔古爾來魯昂,出席福樓拜銅像的安放儀式,小莫理斯悄悄潛入他們返回巴黎的夜行火車,想向他們談談自己的文學志向,給他們朗讀自己的習作。可惜一天活動下來,幾個大作家累得夠嗆,莫泊桑直叫頭疼,左拉抱怨胃病犯了,龔古爾早早睡了,都沒有與小莫理斯說上幾句話。 中學畢業以後,父親把莫理斯·勒布朗安排在當地朋友開的一家大型紡織機械廠工作,但他不願當個庸碌的小白領,過安穩的寫字樓生活,毅然來到巴黎,準備靠一枝筆來“打天下”。在這裡,他成了莫泊桑家的常客,得到他的保護;在這裡,他也經常出入文化名人的社交中心——蒙馬特的“黑貓”咖啡館,結交了瑪拉美、阿萊斯等文學名流,並成了多家報館的撰稿人。 起初他受福樓拜與莫泊桑的影響,走的是自然主義文學路子,寫了一些表現風俗與刻畫心理的長中短篇小說,如1890年的《幾對男女》、1893年的《一個女人》、1901年的自傳體長篇小說《熱情》,都曾引起包括大作家儒勒·列那爾和阿爾封斯·都德在內的作家圈子注意,並被譽為“福樓拜再世,莫泊桑第二”。另外,勒布朗還寫過兩部科幻小說:1919年的《三隻眼》與1920年的《大事變》。前者敘述一個科學家與三眼金星人作影像聯繫;後者則描寫一場大地震之後,在英法兩國之間出現了一塊新大陸。這些說明莫理斯·勒布朗的興趣廣泛,眼界開闊,具有駕馭多種體裁與題材的才華。 二十世紀初,柯南·道爾創作的偵探小說、厄恩斯特·威廉斯·霍努格創作的義盜小說在英國風靡一時,小說的主人公福爾摩斯和弗萊爾成了萬人熱議的人物。法國著名出版商皮埃爾·拉斐特在這時創辦了通俗雜誌《我無所不知》,看到這種盛況眼紅不過,便向好朋友莫理斯·勒布朗約稿,要他寫一部兼具俠盜與偵探這兩種人物特色的新式小說,並名之為偵探/冒險小說。莫理斯·勒布朗此時仍然死抱傳統觀念,視這類通俗文學、亞文學為左道旁門,不屑為之,但是礙不過情面,只好不甚情願地寫了他的第一部偵探/冒險作品《亞森·羅平被捕》。誰知作品發表後,深受讀者歡迎,好評如潮,拉斐特便懇請他接著往下寫。但勒布朗仍然只想著純文學,不肯讓這種通俗東西寫壞了手筆,硬頂了半年,說他都把亞森·羅平送進牢房了,還有什麼好寫的。可是拉斐特回答說,這有何難,讓他越獄好了。勒布朗拗不過,寫了《亞森·羅平坐牢》交差。誰知這部作品受到讀者更加熱烈的歡迎,勒布朗只好再寫一部《亞森·羅平越獄》。就這樣,在出版商的鼓動下,在廣大讀者的熱情支持下,亞森·羅平的故事就一部接一部從他筆下源源流出。 如果不寫亞森·羅平系列,莫理斯·勒布朗也能在傳統的文學領域走出一條專屬於他的輝煌之路。其實他在投入這種作品的創作之前,已經獲得了一定的成功。憑他的才氣與持之以恆的毅力,又有莫泊桑等名流大家的支持,假以時日,他是能夠做出更大成績的,拿個諾貝爾文學獎也未嘗可知。但是二十世紀是大眾世紀。命運是站在大眾一邊的,就是要讓這樣一個才華橫溢的作者來為大眾服務。讀者的熱情,民眾的需要,驅使莫理斯·勒布朗義無反顧地投入了偵探/冒險小說的創作,從1905年一直寫到1939年。 一個身強體壯的人,堅持三十五年而不輟筆,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何況莫理斯·勒布朗還是個病人。他從1900年起就患了腸炎,雖經多次治療,還是落下了無法治癒的病根,身體從此衰弱不堪,白天只能工作一個多小時,稍有勞累,便虛汗不止,雙手冰涼,晚上則無法入眠。他那些引人入勝、動人心魄的故事,都是在萬籟俱寂的長夜,在別人沉入夢鄉的時刻構思的。莫理斯·勒布朗為亞森·羅平奉獻了大半生的精力,如果不是女兒協助,最後一部作品《亞森·羅平的巨大財富》都沒有力氣完成。雖然由於身體原因,1939年以後勒布朗就停止了亞森·羅平的寫作,但他腦子裡無時無刻不在惦記他的人物,就在去世前不久,已經處在迷糊狀態的他還冷不丁冒出一句:“看啦,亞森·羅平來了,快把他留下來。”他對自己創造的這個人物是如何掛念,由此可見一斑。 莫理斯·勒布朗一生共撰寫了二十二卷以亞森·羅平為主人公的作品,其中包括十六部長篇小說,三十七個中短篇小說,四部戲劇。全部譯成中文,估計不下八百萬字。時至今日,這些小說被譯成數十種語言,各種版本銷售了數十億冊,光是袖珍本每種平均印數就超過八百萬,其中的重頭作品《空心岩柱》、《虎牙》更是上億。亞森·羅平的故事不僅用鉛字吸引全世界的讀者,還先後被搬上銀幕、熒屏與戲台,改編成連環畫與卡通,用直觀的形像給億萬民眾帶來快樂。 《空心岩柱》、《虎牙》、《碧眼姑娘》、《水晶瓶塞》都是世界電影電視寶庫中膾炙人口的珍品。 一般而言,莫理斯·勒布朗的亞森·羅平系列作品,部部精彩,篇篇迷人,都算得上精品。但是不同時代、不同國家/不同階層的讀者與批評家,欣賞趣味與批評角度各有不同,也就不可能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同是一部《亞森·羅平智鬥福爾摩斯》,法國的讀者大聲叫好,英國的讀者則怨聲不斷。因此,要從這幾十部(篇)作品中挑選出最佳之作,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工作。綜合法國主要報章雜誌和網絡發表的讀者反饋,以及諸如《歐羅巴文學月刊》1979年8/9月號《莫理斯·勒布朗與亞森·羅平專輯》、《亞森·羅平詞典》和比較權威的《法語文學詞典》的專家意見,我們只能得出一個大致的傾向,這就是:長篇以《八一三》(1910)、《虎牙》(1920)寫得最為跌宕起伏,雄奇大膽,中篇以《空心岩柱》(1909)、《回浪灣》(1931)寫得最為出神入化,驚心動魄,短篇集則以《鐘敲八點》和《俠盜亞森·羅平》裡的篇什寫得最為出人意料、精緻雋永。它們較好地反映了莫理斯·勒布朗亞森·羅平系列作品的創作全貌。 有部作品在此需要一提,這就是讀者最多的《亞森·羅平智鬥福爾摩斯》(1908)。作者在這部作品裡讓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塑造的偵探福爾摩斯與亞森·羅平交鋒,兩個傳奇角色刀來劍往,殺得兩敗俱傷,一時吊足了法國公眾的胃口,吸引了全世界讀者的眼球。但是作者對福爾摩斯多少有些醜化的描寫,也引起福爾摩斯迷們的不滿。到後來福爾摩斯的作者柯南·道爾終於忍不住了,站出來指責這種“缺德”行為。勒布朗這才有所收斂,將以後作品中原設計為福爾摩斯的角色,改換成別的名字。但不論作者的手法如何引起爭議,他借助“名人”來推銷自己的結果卻是值得肯定的。他踩在福爾摩斯的肩膀上,一舉登上了世界偵探/冒險小說大家的寶座。況且福爾摩斯也並不委屈,以莫理斯·勒布朗的才華與功力,坐上這個寶座是遲早的事。 上述七篇,本是組成《亞森·羅平探案精選》的最佳陣容,但是出版社給這個集子限定的字數是不超過一百萬字。而不論從作品質量與藝術特色,還是從在讀者中造成的影響考慮,《亞森·羅平智鬥福爾摩斯》都是要選的,這樣一來,就只好將短篇小說集《俠盜亞森·羅平》忍痛割愛了。畢竟《鐘敲八點》收有八個短篇,已經可以較好地代表作者的亞森·羅平系列短篇創作了。 莫理斯·勒布朗是世界偵探/冒險文學的一代宗師。他通過成功塑造亞森·羅平這個不朽形象,使法國與世界的讀者欣然接受、並踴躍閱讀法國的偵探/冒險文學,對這個體裁的繁榮與興盛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他並不是寫作這種體裁的第一人。在十九世紀上半葉,法國的文學作品裡就已經出現了警察與盜賊的形象。如巴爾扎克作品裡的伏脫冷,雨果《悲慘世界》裡的警官沙威,他們可以說是偵探/冒險文學的開端與雛形。美國小說家愛倫·坡於1841年發表的《莫格雷兇殺案》,則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偵探小說。法國的偵探小說之父埃米爾·加波利奧於1866年開始在報紙上連載《太陽》,其後又相繼發表《巴黎奴隸》(1868)、《勒柯克先生》(1869)等偵探小說。這些先驅的創作,為這個文學體裁進入高潮,為兩個大師的登台作了充分的鋪墊與準備。 1887年,比莫理斯·勒布朗大五歲的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在《1887年比頓聖誕年刊》上發表了他的第一部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由此引出了名聞天下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系列作品。再過十八年,莫理斯·勒布朗也闖進這個領域,開始亞森·羅平系列小說的創作。 莫理斯·勒布朗在開始寫作亞森·羅平系列小說時,尚未讀過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作品,所受的基本是愛倫·坡和埃米爾·加波利奧的影響,另外巴爾扎克筆下的伏脫冷與歐仁·蘇小說裡那些黑社會人物也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他的作品風格,也就大異於柯南·道爾。 首先,他的觀察立場、角度,與那位英國作家完全不同。柯南·道爾是站在主流社會的立場來刻畫人物的。他筆下的福爾摩斯,是一個非常正面的形象,是社會正義的代表,犯罪分子的剋星,其人生信念就是服務社會,清除罪惡。當然他服務的是主流社會,維護的是既定秩序。而莫理斯·勒布朗則是站在下層百姓的角度來塑造人物的。他描寫的亞森·羅平是個“俠盜”。所謂俠盜,就是對於既定秩序而言,他是“盜”,對於下層百姓來說,他又是“俠”。他盜竊的是不義之人,扶助的是困厄之士,從根本上說代表了正義,但卻是以犯“罪”的形式來表現的。在主流社會看來,他是“惡之花”,必欲除去而後快,而在下層百姓看來,他是“善之花”,是給他們帶來援助、快樂、幸福之人。 其次,莫理斯·勒布朗塑造性格的方法與柯南·道爾完全不同。柯南·道爾用的是單一法,描寫比較簡單,所表現的福爾摩斯是個嚴肅認真、一絲不苟的破案專家,時刻在思索攻克難關、偵破迷案,而亞森·羅平的性格就複雜得多,也生動得多。亞森·羅平活潑好動、詼諧有趣、浪漫多情、親切迷人,比福爾摩斯那個迂老夫子魅力大到不知哪裡去了。 再次,莫理斯·勒布朗的視野與柯南·道爾大不相同。柯南·道爾只盯著犯罪領域,敘述是就事論事,不涉其他,福爾摩斯的身份始終是一個偵探,其行動與作為不是推理就是解謎。當然無懈可擊的推理、解謎本身就充滿引人入勝的魅力,但未免有點單調。而莫理斯·勒布朗則不同,他關注的不是歷史重大事件,就是關係國家利益的重大問題,如第一次世界大戰、被佔領土、殖民地等。他筆下的人物亞森·羅平則時時處在吸引民眾眼球的現實之中,今天捲入了某個歷史事件,明天又解決了某個民眾關心的社會問題。他的身份也有很多變化,在這部小說裡是西班牙大貴族,在那部小說裡又成了俄羅斯親王,一時是身陷囹圄的階下囚,一時又當上了手握刑偵大權的警察總署保安局長,這樣的情節安排,不僅出乎讀者意料,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也使小說更有社會性,具有廣闊而深厚的歷史與現實背景。 與柯南·道爾的上述不同,形成了莫理斯·勒布朗的亞森·羅平系列作品的基本風格與鮮明特色,是他傲然立於世界文學之林的根底與看家本錢。除此之外,莫理斯·勒布朗還有些吸引法國讀者的特殊手法。如: 一,善於迎合法國讀者的趣味。亞森·羅平這個“法國的國賊”,用作者的話說,是個有社交手腕又天不怕地不怕的驚天大盜,是個浪漫多情的誘惑者,又是個立下豐功偉績的愛國人士。他具有典型的法國人性格,不僅長得英俊瀟灑、生性風流倜儻,骨子裡還有法國人的平等博愛精神,平日里就好打抱不平,機會來了,總要幹幾件鋤強扶弱、劫富濟貧、保護孤兒寡婦的大事。他喜歡自吹自擂,每幹出一點動靜,總要在報紙刊發文章“自我表揚”,還要顯示自己的博學多識、鑑古知今,常常讓那些苦主失主哭笑不得。他尤其對女性殷勤有禮、溫柔多情,幾乎在每個故事裡總要與某個女子發生點情感糾葛,不是心底滋生憐香惜玉之意,就是公開表明你敬我愛之情,然而故事發展到後來,這種卿卿我我的關係總是橫生變故,讓人對他的不幸大生憐憫。尤其讓人叫絕的是,他經常跟警方開點俏皮的小玩笑,拿他們調侃調侃,把法國人睥睨官場、作弄警察、藐視大人物的風格表露無遺。如果說福爾摩斯是英國人的形象代表,那亞森·羅平就是個死了變成灰也認得出的法國人。 二,善於迎合法國民眾的民族情緒。歷史上英法兩國多次發生戰事,是一對爭吵不斷的老冤家。莫理斯·勒布朗就利用法國民眾對英國人的敵意,編造出亞森·羅平PK福爾摩斯的故事,並且用嘲弄譏諷的筆調,把英國民眾的偶像福爾摩斯描寫成一個近乎小丑的形象。這就讓法國讀者在閱讀時心情大暢。而英國人的抱怨、批評、咒罵,反過來更加強了法國讀者對這部作品的喜愛。在法國讀者眼裡,亞森·羅平是他們的代表,是代表他們與英國人打擂的壯士,是打贏了英國人的民族英雄! 三,善於順應時勢,不斷提升主人公的“境界”。通讀亞森·羅平系列全部作品,很容易發現,主人公亞森·羅平的行為經歷了三個時期。初期作品,亞森·羅平進行的是一般的入室盜竊活動,雖然表現了不同凡響的聰明才智與情調趣味,有時也代表了正義與善良,但整體上只是為行動而行動,並無特別的追求和高尚的目的。而到了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發表的作品,亞森·羅平的行動明顯亮出了民族主義的大旗,昂揚起愛國主義的基調,他也從普通的入室盜竊,轉為以盜竊行為來懲罰禍國殃民的敵酋、通敵叛國的壞蛋,目的多是為了國家利益,如智取被德國人奪去的阿爾薩斯與洛林兩省,阻止走私集團將法國的黃金儲備盜賣出境,或者盜取敵國的潛艇圖紙獻給祖國。到三十年代,經濟蕭條,民眾疾苦,這一時期作品中的亞森·羅平,則把作案目標對準了為富不仁的傢伙,打擊的是政經醜聞中的主角。他還找到了古羅馬總督秘藏的大量黃金,訪出法國古代老皇帝的巨大寶窟,給陷入經濟危機的法國提供了巨大財富。正如一個評論家所言,亞森·羅平在這一時期的行為,給法國的善良民眾提供了一個在心理上報復無良富人和貪官污吏的機會。這樣的作為,當然會引起法國讀者發自心底的共鳴。而這樣的人物,也自然會得到他們的傾心認同。 當然,對於莫理斯·勒布朗來說,寫作亞森·羅平系列小說並非沒有思想上的反复。他曾經表示:“亞森·羅平不是我的影子,我才是亞森·羅平的影子。”流露出寫作這個人物的無奈。甚至在晚年他還說:“與亞森·羅平相遇實在是一場意外。至於這場意外是否幸運,那就不得而知了。”的確,以他的家庭出身與所受教育,以及所接受的大作家的影響,他對亞森·羅平這個角色應該是有所保留、有所猶豫的。這種態度不僅表現在他一開始對寫作偵探/冒險小說的抗拒上,還可以在作品中找到蛛絲馬跡:在《八一三》裡,他企圖讓亞森·羅平自殺,以此來結束這個人物的故事。還有好幾次,他嘗試著創造其他角色,比如私家偵探吉姆·巴內特,來取代亞森·羅平,但最終這個其他角色還是回到老路,成為亞森·羅平的化身。那麼,究竟是什麼促使他堅持把亞森·羅平這個人物寫下來的呢?在筆者看來,原因無他,就是法國讀者的熱情,民眾的大力支持。客觀公正地說,亞森·羅平這個人物,不僅誕生自作者之手,更是從法國民眾,法國讀者之中獲得了成長壯大的力量,因此,他既屬於作者,也屬於法國民眾。 作者簡介: 莫理斯·勒布朗(1864—1941)世界偵探/冒險文學的一代宗師,出生於法國魯昂市。父親是法國人,母親是意大利人。勒布朗在上法國著名的高乃依公學時,成績優異,先後獲得幾十個獎項。中學畢業以後,他不願當個庸碌的小白領,毅然來到巴黎,結交了許多文學名流,並成了多家報館的撰稿人,寫過一些長中短篇小說。二十世紀初,偵探小說、義盜小說風靡一時,勒布朗在出版商的鼓動和廣大讀者的熱情支持下開始創作亞森·羅平系列作品,從此亞森·羅平的故事一部接一部從他筆下源源流出。時至今日,這些小說被譯成數十種語言,各種版本銷售了數十億冊,光是袖珍本每種平均印數就超過八百萬,很多珍品還先後被搬上銀幕、熒屏與戲台,改編成連環畫與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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